矿山救护协议

矿山救护协议

矿山救护协议广东省安全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号局长令)的相关规定,结合本省矿山应急救援队伍的现状,在建立健全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专业救援队伍的同时,采取措施,对全省矿山救护队伍实行统一规划与服务,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形成统一指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应对事故灾难的合力。一、规范服务范围。对经省局认定的具备三级矿山救护队资质,可以面向社会从事矿山及相关救援技术服务活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分区管理的原则,分别划定其服务范围。即:韶关市浈江区矿山救护队负责韶关、广州、中山、珠海、江门、东莞、佛山、云浮、阳江等九市及所有地质勘探单位和采掘施工企业;梅州市矿山救护队负责梅州、深圳、惠州、河源、揭阳、潮州、汕头。

矿山救护协议矿山救护协议书_合同协议_表格模板_应用文书暂无|人阅读|次下载|矿山救护协议书_合同协议_表格模板_应用文书。矿山救护协议书甲方:乙方:为了提高矿山企业应对重特大灾害的综合能力,预防和减少矿山企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及时地为我矿的事故救护提供保障,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依矿山救护协议书甲方:乙方:为了提高矿山企业应对重特大灾害的综合能力,预防和减少矿山企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及时地为我矿的事故救护提供保障,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的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处理提供相应的救护技术服务费用。乙方承担所需的各项相关工作。二、协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协议双方的双方、甲方责任按协议规定支付救护技术服务费用。每年向救护队提供《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矿山救护协议关于发布煤矿矿山救护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煤安监字第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号文件的规定和有关法规要求,为适应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改革,加强煤矿矿山救护工作,现对煤矿矿山救护工作提出如下暂行规定: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其直属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国煤矿矿山救护队及应急救援工作。未设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煤矿矿山救护及应急救援工作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部门负责。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煤矿矿山救护队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的制定,对煤矿企业矿山救护工作进行业务监察。三、煤矿发生特大灾害,本企业、本地区救护能力不足时,可以跨地区、跨省区组织应急救援。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地区的应急救援,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协调;跨省区的应急救援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协调。有关矿山救护队伍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出动进行救援。四、全国所有煤矿必须有。

矿山救护协议,远安县张家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刘平携带矿井资料到县迅达矿山救护中队签订年度矿山救护协议书,成为远安县煤矿签订年度矿山救护协议书的家企业,这标志着该县矿山企业救护协议签订工作的正式启动。今年,该县把矿山企业与矿山救护队签订协议作为开工复产验收的必要条件之一,严格按照《省安全监管局、湖北煤监局关于全省矿山企业签订救护协议的通知》(鄂安监管煤号)文件要求把关,要求按照救护规程和与矿山企业签订的协议积极做好技术服务,主动参加审查矿山应急预案或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做好矿山安全生产预防性检查,搞好企业职工及辅助救护队员培训,做好安全监控设备的维护校验,充分发挥救援队伍在安全监管中的作用,限度地保障矿工生命和人民财产安全。(远安县安全监管局陈丽菊)。

矿山救护协议矿山救护协议书例_合同协议_表格模板_应用文书暂无|人阅读|次下载|矿山救护协议书例_合同协议_表格模板_应用文书。矿山救护协议书为提高和加强市非煤矿山企业抢险救灾工作能力,决定成立市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护队,承担地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并委托省夹皮沟黄金矿业公司矿山救护协议书为提高和加强市非煤矿山企业抢险救灾工作能力,决定成立市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护队,承担地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并委托省夹皮沟黄金矿业公司救护队、石墨工业公司救护队,实行有偿服务。为进一步规范该项工作,明确救护和被救护双方责任,特制定协议如下:一、双方责任,甲方:市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护队甲方接到乙方抢险救灾工作通知后,应组织相关救护队,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力争在时间开展救援工作。②在抢险救灾工作中,应尽量减少乙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③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保证救灾人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严禁任何人在救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