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救护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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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救护服务协议委托方:(甲方)霍州煤电集团乡宁昶元煤业有限公司服务方:(乙方)霍州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煤矿安全规程》第条的规定和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和霍州煤电集团公司的要求,为切实做好事故预防,快速有效地处置矿井灾害事故,保护矿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利的矿山应急救援保障服务。受(甲方)霍州煤电集团乡宁昶元煤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乙方)霍州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承担甲方矿井建设期间的矿井突发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经双方共同协商,形成如下协议。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矿井建设期间的基础资料:提供本单位资质(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提供本单位参与施工人员的培训情况、提供矿井初步设计及矿井地质说明书、矿井瓦斯等级和有害气体情况、煤尘爆炸危险指数、煤的发火期:提供矿井建设期间施工处理应。

矿山救护服务协议矿山救护服务协议书_合同协议_表格模板_应用文书暂无|人阅读|次下载|矿山救护服务协议书_合同协议_表格模板_应用文书。矿山救护协议书矿山救护服务协议书协议书序号: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保护煤矿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矿山救援协议:一、甲方的义务、协议签订后,为乙方提供下列救援服务:抢救井下遇险、遇难人员。②处理井下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灾害事故。③兼职救援人员的培训。提供救援服务时,尽可能抢救乙方的遇险、遇难人员,尽量减少乙方的突变损失。救援服务时,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救护规程》的规定操作,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二、乙方的义务、具有合法的采矿资格,《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等证照齐全。在接受救援服务时。

矿山救护服务协议煤矿企业应设立矿山救护队,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煤矿企业,必须与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救护队,否则不得生产。黑煤安监救援字号各有关市地、县煤炭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龙煤集团、中煤龙化集团公司、沈煤集团鸡西盛隆公司: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以黑价行号文件,对《关于黑龙江省矿山救护延续有偿服务的函》黑煤安函号予以批复,现贯彻执行这一批复,提出如下具体要求:一、规范收费程序认真执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九十三条规定:煤矿企业应设立矿山救护队,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煤矿企业,必须与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救护队,否则不得生产。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矿山救护队以下简称矿山救护队要主动与区域内煤矿企业签订救护协议。各矿山救护队或直接上级管理单位严格依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煤矿救护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行号,收取煤矿救护服务费。二、加强煤矿救。

矿山救护服务协议矿山救护协议范文_合同协议_表格模板_应用文书暂无|人阅读|次下载|矿山救护协议范文_合同协议_表格模板_应用文书。煤矿矿山救护服务协议书甲方:山西兴县华润联盛关家崖煤业有限公司乙方: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矿山救护大队(晋兴中队)为切实做好矿井的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处理工作,遵照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煤矿安煤矿矿山救护服务协议书甲方:山西兴县华润联盛关家崖煤业有限公司乙方: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矿山救护大队(晋兴中队)为切实做好矿井的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处理工作,遵照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山救护规程》,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乙方为甲方所属矿井服务内容,经双方协商,约定如下:一、服务内容.进行季度矿井安全预防性检查,参加年度矿井反风演习需要佩戴氧气呼吸器的安全技术工作(进入盲巷、排放瓦斯、反风演习等)及时应召处理矿井的灾害事故(即瓦斯煤尘爆炸、透水、顶板事。

矿山救护服务协议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矿山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护服务协议是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承德县安监局以节后复工复产为契机,加强矿山企业救护服务协议签订工作。一是领导重视,认真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并及时下发了《承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矿山企业救护服务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指导各乡镇、有关企业认真做好此项工作。二是把签订救护服务协议作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延期、变更和节后复工复产的硬性条件。凡是没有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具有三级以上资质的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的矿山企业一律不给审查通过;凡是没有签订救护协议的一律不批准复工生产。三是认真做好救护服务协议的签订和协议双方履行协议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没有签订救护服务协议或伪造救护服务协议、弄虚作假的企业将依法严肃处理。

矿山救护服务协议矿山救护协议书_合同协议_表格模板_应用文书暂无|人阅读|次下载|矿山救护协议书_合同协议_表格模板_应用文书。煤矿救护协议煤矿救护协议编号:甲方:甲方:军事化矿山救护队军事化矿山救护队乙方:乙方:煤矿煤矿根据甲乙双方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约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为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对战略协议约定明确如下:一、甲方同意承担乙方发生灾害事故时的抢险救灾任务,对抢险不及时、不力造成的损失负责。二、甲方在接到乙方事故报告后,按照《煤矿安全规定》规定的时间及时到达乙方事故现场,参与抢险指挥部制定抢险方案,守成抢险任务。三、甲方参与乙方应急求援预案的编制,参与矿井排放超限瓦斯、启封火区作业,协助反风演习等;甲方应定期到乙方矿井了解,掌握矿井巷道、采面情况,为发生应急救援奠定基础。四、甲方为乙方提供应急救援、救灾服务须在尊重科学、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