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石场管理要求

临时石场管理要求

临时石场管理要求各基层国土资源所:临时采石场是县政府为了解决我县路网建设、新农村建设、抢险工程建设以及部分重点工程建设等临时性应急项目而出台的一项行政审批政策。该政策出台以来,大大方便了建设单位和群众办事,提高了行政效率。确实是一项便民政策,得到了我县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积极。为了进一步把这一政策贯彻好,并加强对临时采石场的管理,根据今局务会要求,现通知下:一、审批范围:县内的路网建设、新农村建设、抢险工程建设以及部分重点工程建设等临时性应急工程建设项目。二、申请人:村一级项目,由当地村委会申请;乡(镇)一级项目,由当地乡(镇)政府申请;重点项目,由业主单位申请。三、申报程序:申请人持申请报告经临时石料场所在地的村委会、乡(镇)政府、国土资源所和项目主管单位审查后到县局审批。四、期限:原则上一个月,项目未完工的由当地国土资源所出具意见后,报县局延续审批。五、材料:申请报告、红线图(:万地形图承诺书。六、监管:当地国土资。

临时石场管理要求为加强湘渌江河道株洲县段砂石整治和管理,规范砂石场建设行为,保障河道防洪、水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株洲市人民政府《湘江株洲段采砂规划》要求和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的原则依法取缔、合理布局、规范准入、属地负责。二、具体步骤(一)依法整治现有非法砂石场步,限期自行拆除。各砂石场业主必须按照《关于整治和规范管理湘渌江河道株洲县段采砂和砂石场建设的通告》株县国土资联告号的要求,在之前停止营业、自行拆除砂石场设备和临时房屋等。第二步,依法强制取缔。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自行拆除的砂石场,由株洲县河道砂石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采取强拆、禁卸、场地查封、。

临时石场管理要求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认真贯彻《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号令),结合我省露天矿山安全生产实际,现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关于年采剥总量万吨以下的露天采石作业单位(以下简称小型露天采石场),应不含年采剥量万吨的露天矿山,掌握时应以各地矿山安全中介机构对矿山企业每年度实测的宕面推进进度、设备能力等检测检验数据为依据各地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提交检测检验报告时要有核算的准确数据,进行计算后确定,同时亦可参考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采矿许可证的核定生产能力。二、小型露天采石场在设点包括新办、移址、招标拍卖及综合治理矿点等前,应按照《关于贯彻国家安监局等六部门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浙安监管矿安号)的要求,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进行联合踏勘,并在《浙江省新开办矿山联合确认意见表》上签署意见。否则,不得为其申报安全生产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