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项目的安全设施

煤矿项目的安全设施

煤矿项目的安全设施企业组织。根据省政府令第号和浙安监管法规号,具体受理范围为市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尾矿库项目除外);未按批准、核准、备案手续实施的,受理范围为由市级有关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尾矿库项目除外)。根据浙安监管矿号,尾矿库项目受理范围为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项目。《安全生产法》(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第条第二款规定。《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第条规定。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及其修改的有关文件;主要安全设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施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资料;安全验收报告书,需按总局编写提纲(本页底部下载)进行编制;金属非金属矿山还应提供下列材料: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煤矿项目的安全设施法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号,)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号,)第五条:“建设项目施工前,其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其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申请条件(一)露天开采设计能力万井下开采设计能力万吨以下的建设项目和总投资以下的非煤矿矿山的建设项目(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三)县(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四)含有尾矿库(坝)的其它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一)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报告及《非煤矿山建设项目。

煤矿项目的安全设施行为依据:一、《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安全标准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并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和使用前,安全设施应当经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验收合格;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煤矿建设工程竣工后或者投产前,应当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全设施和条件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办理时限:应当自收到申请审查的设计资料之日起日内审查完毕,签署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意见,并书面答复申报条件:安全设施设计经省安全监管局审批,并已完成安全设施建设的煤矿建设项目。验收申请报告及申请表;安全设施设计经审查合格及设计修改的有关文件、资料;主要安全设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非自主建设的项目,应提供施工单位资质证。

煤矿项目的安全设施非煤矿矿山危险源众多,是容易引发伤亡事故的领域。为了规范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切实把好非煤矿矿山企业的安全准入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出台《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施行。《办法》对监管原则、审查权限、安全、设计审查以及施工和竣工验收作了明确的规定。该《办法》是审核颁发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据之一。《办法》所指“非煤矿矿山”包括地热、矿泉水、采砂以及石油天然气等非煤矿类矿山,这类矿山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项目施行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实行分属地监管的原则。根据《办法》,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准的建设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的建设项目;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

煤矿项目的安全设施贵州省安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意见根据贵州省安顺煤矿《关于矿井安全设施及条件申请验收的报告》(安煤呈号)和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申请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受理通知书》(黔煤安贵州省安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意见根据贵州省安顺煤矿《关于矿井安全设施及条件申请验收的报告》(安煤呈号)和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申请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受理通知书》(黔煤安设施受字号),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专家组于至日对安顺矿井安全设施及条件进行了验收。验收组听取了贵州省安顺煤矿关于安顺矿井安全设施建设情况汇报,分别对矿井各个系统、各个环节、作业场所等安全设施及条件进行了现场检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标准》、《贵州省安顺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安顺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说明书》(以下简称:安全专篇)进行了验收。一、矿井概况贵州省安顺矿井位于贵州省安顺市以北,。

煤矿项目的安全设施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事项办事指南表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办理主体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监察处或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东分局、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中分局、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西分局、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南分局-设立依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年第号.《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国家安全监管局、国家煤监局令第号申请条件煤矿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应具备下列申请条件:.具有省级及以上投资主管部门对该建设项目核准(或批准)的批复文件具有国土资源行政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或者划定矿区井田范围的批复文件委托有资质的安全机构进行安全预具有经国土资源部门评审备案的相应级别的井田勘探地质报告完成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煤矿初步设计完成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安全设施设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材。

煤矿项目的安全设施、申请人按规定格式和数量向局政务受理中心提交申请书及相关申报材料。对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进行登记编号并分理到相关处室审批。根据审批需要按规定向申请人反馈补正告知、受理通知等有关文书。对准予许可的申请,按规定程序办理许可证件;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做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申请人可通过我局政府网站或电话查询审批结果。申请人接到我局通知后,凭规定手续到政务受理中心领取审批决定或许可证件。办理时限:个工作日受理条件:申请验收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式三份:一验收申请报告及申请表;二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及设计修改的有关文件、资料;三安全设施工程质量认证书复印件;四施工期间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资料;五安全管理机构、矿长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的有关资料;六联合试运转报告;七安全验收报告书;八其他需说明的事项。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打印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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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项目的安全设施、申请人按规定格式和数量向局政务受理中心提交申请书及相关申报材料。对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进行登记编号并分理到相关处室审批。根据审批需要按规定向申请人反馈补正告知、受理通知等有关文书。对准予许可的申请,按规定程序办理许可证件;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做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申请人可通过我局政府网站:或电话-查询审批结果。申请人接到我局通知后,凭规定手续到政务受理中心领取审批决定或许可证件。申请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式三份:一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报告及申请表;二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三安全预报告书;四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在弹出的提示框中选择“将文件保存到磁盘”,并进一步将表格(文件)保存到本机磁盘上(如桌面,盘等);在本机打开已保存的表格(文件),依照说明填写,确认无误后点击左上角的“保存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