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场管理办法

石场管理办法

石场管理办法为适应全乡跨越发展的要求,加强机关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激发机关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积极性,加快改变落后面貌建设美好石场步伐,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百分制考核办法。一、民主评议(分)根据一年来每个人的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实绩以及政治、思想表现,由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乡级领导只评其他工作人员而不被评议)对每名工作人员进行评议,经加权汇总算出应得分数。二、考绩(分招商引资(分)每人每年招引一个固定资产投资以上项目得基本分分,固定资产投资至的,按固定资产投资的.奖励引荐人;固定资产投资万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的奖励引荐人。飞地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兑现政策。(固定资产投资以县考核办考核为准)争引无偿资金项目的每得分,并给予乡财政受益部分的奖励,上不封顶。包村工作(分)完成乡里下达各项指导性计划并按标准要求进行管理的得分。其中黄烟分、林果发展与管理分,新农合、新农保、党报党刊征收和生态文明建设等临时性工作。

石场管理办法找法网劳动安全章总则条为加强本市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矿山安全条例》、《矿山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露天矿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办露天采石场的单位和个人。第三条凡开办露天采石场,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准采证》,方可进行采石作业。第四条露天采石场必须贯彻“安全、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第五条露天采石场的经济责任制和各种形式的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内容和责任。第六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对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行使国家监察职权,并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市劳动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中央、省、市和军队所属露天采石场实行劳动安全监察,并负责对区、县(市)采石场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重大事。

石场管理办法涟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涟源市采石场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蓝田街道办事处,涟源经济开发区,娄底市白马灌区管理局,市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涟源市采石场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实施。二一年七月十九日涟源市采石场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条根据《涟源市采石场税收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结合涟源实际,为进一步规范税务登记,健全账制,公平税负,强化征管,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凡在涟源境内从事石灰石开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分别到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自觉申报和缴纳税款。第三条各采石场业主必须健全财务会计核算制度,设置账簿,向税务部门报送会计处理办法和财务会计核算软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会计核算,并依法向税务机关按月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

石场管理办法发文单位:广州市劳动局文号:穗劳安字号:执行各区、县级市劳动局、市农场局、市乡镇局、市石场垦复总公司、市司法局、各露天采石场:现将《广州市露天采石场〈安全准采证〉发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广州市劳动局一九九七年六月十日广州市露天采石场《安全准采证》发放管理办法:条为加强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矿山安全准采证发放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地区范围内所有露天采石场。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安全准采证》是指经劳动行政部门确认具备露天开采石矿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而准予开采的资格证。第四条凡新办或已开办的露天采石场,应按照隶属关系向市、区、县级市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办理领取《安全准采证》手续。属市政府列入关闭整治的露天采石场或年产量在万吨及以上的大型采石场由广州市劳动行政部门发证。第五条初次申请领取或年审《安全准采证》时,应填写《广州市露天采石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