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场租山协议

石场租山协议

石场租山协议为建设,发展经济,发挥利用本地资源,增加收入,在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愿意将位于罗汉山村山墙租给乙方经营开发石场之用,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及义务特订如下协议:一、租用面积:经双方现场认定约亩,租用面积如有增减按实际面积计租。二、租金及计租办法:按亩计租,每年亩产按市斤计,单价按当年国家粮食保护价折合人民币计租。合同期限为叁拾年,即从起至止。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继续开采,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延长开采期限。三、经营期间如因政府行为、石口界至纠纷、资源问题或其它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乙方不能在此继续开采的,乙方可随意撤场不负担任何附加条件,甲方不得无理阻拦,但乙方必须付清应付山租给甲方后才进行撤场,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等值财产(包括机械及工具等)直到乙方付清款后才放行。四、为保证乙方能正常生产,甲方应支持配合,如出现干预乙方生产和无理取闹等有碍生产秩序现象的,甲方应协助解决,因此造成乙方损失应追究当事。

石场租山协议三、租赁价款定为每年元整的山地租金,两年后增长为每年元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由乙方每年一次性付给甲方一年的山地租金租用,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以停工或不足整年开采等不付给甲方整年租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回租金。四、乙方开采完此山岭的石头后,形成平面场地时按每年元整的场地租金,第二年开始在原有场地租金的基础上每年增加元整。开采完所租甲方山岭后形成平面场地时开始支付,一次性付清一年场地租金给甲方,租赁期为乙方在维续开采石场之日,如乙方按实际情况需继续开采路面以下的石头时,乙方按租赁此山岭的价格,从开采之日起计算并一次性支付一年元整的山地租金给甲方。五、乙方在开采资源时,如甲方的居住房屋、稻田、林木造成损害应予以赔偿。六、一年山地租金或场地租金期满时,乙方如需甲方的山地资源占用甲方场地时,应在期满前一次性付给甲方第二年的租金,如超过期满天,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七、在租赁期间应维护共同利益,甲方不负责。

石场租山协议租山合同_经济市场_经管营销_专业资料暂无|人阅读|次下载|租山合同_经济市场_经管营销_专业资料。租山合同甲方:西岭九组乙方:兴隆碎石场甲乙双方于乙方租用甲方荒山作碎石场之一事共同协商,并拟订如下合同:一、租期及租金:租期:即从年租山合同甲方:西岭九组乙方:兴隆碎石场甲乙双方于乙方租用甲方荒山作碎石场之一事共同协商,并拟订如下合同:一、租期及租金:租期:即从起至止,时间一定五年。租金:每年租金叁,五年共计壹拾伍。所有的租金,乙方必须在动工之前一次性全部付清所有现金,否则甲方可阻止乙方动工,直至兑现为止。二、此山四至:东至本组的死梓树位置,南至本组的张元良同志的石砌老屋的水泥禾坪,西至罗关村五组的长岭山,北至罗关村四组的刘家院子岭上为界。并以双方达定的,挖机挖出的洞点为准。三、合同款付清后,乙方可以在此山中随时作业,甲方在非特殊情况下,人畜不得到乙方的作业场地,更无权阻工和破坏干扰,造成后果者,。